— 1 — 附 件 河 南 省 国 际 联 合 实 验 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支 持 和 鼓 励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与 交 流 , 规 范 和 加 强我 省 国 际 联 合 实 验 室 (以 下 简 称 “联 合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和 管 理 , 确保 联 合 实 验 室 健 康 有 序 发 展 ,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条 联 合 实 验 室 是 全 省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分 , 是 开 展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的 平 台 , 是 聚 集 和 培 养 高 层 次 国 际 科 技人 才 和 开 展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的 窗 口 。 第 三条 联 合 实 验 室 充 分 利 用 国 际 科 技 和 人 才 资 源 , 研 发活 动 应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和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 四条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是 联 合 实 验 室 的 管 理 部 门 , 主要 职 责 是 : 1 . 制 定 和 发 布 联 合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指 南 ; 2 . 制 定 联 合 实 验 室 建 设 发 展 的 管 理 办 法 和 规 章 制 度 , 指 导联 合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 3 . 批 准 、受理 、评审联 合 实 验 室 的 建 立、重 组 、合 并和 撤 — 2 — 销 , 组 织 对 实 验 室 进 行 考 核 评 估 和 总 结 交 流 ; 4 . 采 取 适 当 形 式 给 予 经 费 资 助 。 第 五 条 省 直 部 门 (单 位 )或 省 辖 市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是 联 合 实验 室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以 下 简 称 “主 管 部 门 ”), 主 要 职 责 是 : 1 . 根 据 省 联 合 实 验 室 建 设 指 南 , 组 织 本 部 门 开 展 联 合 实 验室 建 设 项 目 和 实 验 室 达 标 认 证 项 目 的 申 报 工 作 ; 2 . 负 责 联 合 实 验 室 建 设 计 划 的 实 施 , 指 导 联 合 实 验 室 的 运行 和 管 理 ; 3 . 对 联 合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和 开 放 运 行 , 在 资 金 匹 配 、人才培养与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