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法律文献的汉英翻译 [ 王春晖 ]——(2003-7-19) / 已阅7093次 谈法律文献汉译英的理解与表达问题 王春晖 一、 法律词语的理解 法律文书中的词语是构成法律文书最基本的单位
对法律文书中一些专业词语的正确理解,是翻译法律文书的前提和基础
在翻译构成中,不能正确理解原文词义是无法进行翻译的
关于词语的理解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 注意词义在上下文中的一致性 一个法律词在不同的场合,译成英文有不同的含义,要正确理解法律原文的词义,必须注意词义在上下文中的一致,切不能拘泥于字面上的一致,如果保持字面上的一致,译文往往不能准确达意
请看下面句子,“如在解释上遇有分歧,应以英文本为准”
“解释”, 在汉英词典上可译成:“construe”、 “explanation”、“exposition”、 “interpretation”, 但这个句子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正式解释,选择 “interpretation”,较为恰当故译成“In case of any divergence of interpretations
The English text shall prevail”
再看下面一例,“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原文中的“特许权使用费”要译的准确是不大容易的,如果译成“fee of special permitted right”不能体现出原文的含义
根据规范文件的正式解释及其在句中的作用,本句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专利、商标以及文学、艺术、科学著作等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所以把“特许权使用费”译成“royalty”才能体现出与原文的一致性
故译成英文为:“Royalties arising in a Contraction State and paid to a 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