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词语用法区别 英语中原本没有所谓法律英语,但由于有关法律方面的英语有其特殊的用法和规律,慢慢地就像科技英语、商业英语等一样,自成一门学科
法律英语不同于“法言法语”(legal terms),而是跨越英语与法律之间的边缘学科,所以有人将法律英语译为 English for the prdession
许多地区,比如上海等地,还为此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
由于英汉语言习惯的不同,加上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用法的影响,法律英语中常常出现一些容易混淆或错用的词语,在中英互译中常会发生一些有趣的语言现象
本文就是想以比较轻松的漫谈方式,与读者作一些共同探讨,以引起广大读者对法律英语的兴趣
China, China's 和 Chinese 作定语时大有区别 这三个词都可以作定语用,译成“中国的”,但其含义却有很大区别
如 China law firms 是指“在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未必是中国人开的,它应包括获准在中国设立的“外国律师事务所”(foreign law firms)
若指中国律师开的律师事务所,应用 Chinese law firms
在法律文书中,这很有讲究
在 WTO 法律文件中,如“中国经济的特性”(the special characteristic of China's economy);“中国的关税配额制度”(China's TRO system);“中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China's Schedule of Specific Commitments); “中国专利法”(China's Patent Law)等用语中,几乎都用China's 而不用Chinese
但着重“中国人的”意义时,应该用 Chinese
如“中方”(Chinese side);“中国人”(Chinese natio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