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老教授协会章程北京林业大学乒乓球协会章程总则一、协会名称:北京林业大学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二、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一个由校团委领导,并接受校社团联合会指导的校级体育类社团
三、协会宗旨:丰富我校同学的课外文化活动,促进乒乓球这一国球运动在我校的发展,激发大家的爱国热情,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培养大家公平竞争的意识以及胜不骄败不馁的品质,为将来更好的适应社会打好基础
第一章协会活动内容第一条每周组织会员活动
在会员志愿的前提下,由赛事部人员对其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二条每周组织校队训练
由教练提供训练计划,对校队队员进行基本功、心理、技战术等各方面的训练
第三条组织举办每年一届的“迎春杯”乒乓球挑战赛
第四条组织举办和参加校际比赛
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交流,共同提高球技
第五条组织会员参加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爬山、春游等
第二章协会的组织形式及职能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北京林业大学乒乓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实行民主方式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选举协会主席
(二)、民主表决由协会主席提名的其他秘书处人员
(三)、制定、修改本协会章程
(四)、审议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第1页共4页(五)、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
(六)、监督秘书处的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运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九条秘书处的职能(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会的日常活动
(三)、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
(四)、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协会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秘书处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团支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赛事部五个部门,各有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3-5名
第十一条主席的职权及职能(一)、提名秘书处人员
(二)、对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总结
(三)、宏观负责协会的各项事务
(四)、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