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老教授协会章程北京林业大学乒乓球协会章程总则一、协会名称:北京林业大学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二、协会性质。本协会是一个由校团委领导,并接受校社团联合会指导的校级体育类社团。三、协会宗旨:丰富我校同学的课外文化活动,促进乒乓球这一国球运动在我校的发展,激发大家的爱国热情,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培养大家公平竞争的意识以及胜不骄败不馁的品质,为将来更好的适应社会打好基础。第一章协会活动内容第一条每周组织会员活动。在会员志愿的前提下,由赛事部人员对其进行指导和培训。第二条每周组织校队训练。由教练提供训练计划,对校队队员进行基本功、心理、技战术等各方面的训练。第三条组织举办每年一届的“迎春杯”乒乓球挑战赛。第四条组织举办和参加校际比赛。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交流,共同提高球技。第五条组织会员参加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爬山、春游等。第二章协会的组织形式及职能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北京林业大学乒乓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实行民主方式。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选举协会主席。(二)、民主表决由协会主席提名的其他秘书处人员。(三)、制定、修改本协会章程。(四)、审议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报告。第1页共4页(五)、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六)、监督秘书处的工作。第八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运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第九条秘书处的职能(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工作计划。(二)、组织协会的日常活动。(三)、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四)、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协会的重大问题。第十条秘书处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团支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赛事部五个部门,各有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3-5名。第十一条主席的职权及职能(一)、提名秘书处人员。(二)、对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总结。(三)、宏观负责协会的各项事务。(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第十二条副主席的职权及职能(一)、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二)、主席不在期间,行使主席职权。第十三条团支部职能(一)、协助主席管理协会。(二)、传达团委精神。(三)、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各种方式搞好会员的精神文明建设。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能(一)、管理本协会账目,核对财务,详细记录协会的资金出入情况。(二)、管理会员档案及各种资料。(三)、拟写各种文件。(四)、通知大小会议。第2页共4页(五)、配合主席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第十五条宣传部职能(一)、做好协会各种活动的诸如海报、横幅、宣传板等各种形式的宣传。(二)、负责协会网页的设计、制作及更新。第十六条外联部职能(一)、联系校际比赛。(二)、联系公司赞助。(三)、对外宣传本协会。第十七条赛事部职能(一)、组织日常活动。(二)、负责校队训练。(三)、负责会员培训。第三章会员第十八条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乒乓球运动的本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教师,不分性别、年龄、肤色、种族、宗教信仰,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批准注册后即为本协会会员。第十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一天免费活动场地的权利。(二)、有要求赛事部人员对其进行指导、培训的权利。(三)、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四)、由选举秘书处人员的权利。(五)、协会每学期从会员中评出最佳会员和最佳球星。(六)、协会定期将请老师对会员指导或进行技术讲座。(七)、会员有退会的权利。第二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会员必须奉行协会的宗旨。(二)、会员必须服从协会活动安排,自觉接受协会的领导和管理。(三)、会员活动必须持会员证。(四)、会员必须规定缴纳会费。第3页共4页(五)、会员退出协会,必须向协会提出申请。第二十一条对违背协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将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四章经费第二十二条经费的来源(一)、会员缴纳会费。(二)、争取学校团委拨款。(三)、争取公司赞助。第二十三条经费的管理(一)、日常财务的管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二)、由例会决定经费的预决算。(三)、秘书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