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保险:城乡差异与未来走势 (Maternity Insurance) (Childbearing Insurance) 一、国家图书馆关于“生育保险”的文献分析 二、CN K I 关于“生育保险”的文章分析 ——参见张永理:《中国大陆社会保障研究的起源与发展(1931-2007)——基于 NLC 和 CNKI 数据库的文献分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年版,第八章第 263-278 页。 三、国外关于生育保险概述 (一)核心概念 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中断经济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医疗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工业化大市场的必然产物。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它常常与疾病保险合并为一个项目,称为生育和疾病社会保险,把生育保险作为单独险种而实行保护是少见的。 实行生育保险,向职业妇女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有薪假期,使生育妇女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属于健康保障范围。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 2 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二)一般特点 1 、其对象是已婚女职工,范围比较确定。 生育保险一般仅仅补偿参加保险的女职工由于生育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现在一些国家将生育保险的范围扩大到男职工供养的配偶甚至所有育龄妇女;有些国家和地区,允许女职工在生育后,给予丈夫一定的有薪假期照顾生育后的妻子。 2 、生育保险的给付,只发给合法的结婚者,并且给付的项目较多。 合法的结婚者,包括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按照婚姻法规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符合和遵守国家的生育政策。对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职工的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一律不得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非法生育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未婚先孕并且生育子女的女性(如年少单亲母亲),由于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生育保险不予保护,而常以社会救助办法给予一定的救助。在中国,生育保险只适用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者。非婚生育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它明显受到国家政策的制约。 生育保险包括:产假、假期生活待遇、医疗服务、收入补偿、子女补助等,并且对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妇女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3 3 、生育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而重在休养和营养补充。 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是正常的生理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