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统计报表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XX-12-4点击量:17发布人:第一条为了科学做好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圆满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医院的统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部《2007年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统计报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定统计报表和医院内部统计报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与统计报表有关的处室和科室。第四条医院相关科室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第五条统计部门如实提供统计报表,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和单位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六条统计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统计制度的建立和科学实施,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指定专人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完成统计报表。医院对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统计报表的个人和科室提出警告和批评,严重影响医院统计工作的科室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第七条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和协调医院的统计工作。(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三)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对医院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第八条统计部门负责对上报有关部门的法定统计报表统一审核和上报。第九条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医院有关单位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第1页共8页的统计检查,负责对医院相关处室和科室提出统计建议,有关部门按要求整改。第十条本规定自2008年9月修订通过并执行。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信息和宣传处负责解释。第二篇: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管理中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三、按照公司统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其统计工作基本职责是:(一)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四、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统计员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公司基础数据。六、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七、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第2页共8页如果发现有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八、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九、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第三篇: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局的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发挥统计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自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奠定基础。三、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统计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基本职责和义务:1.组织协调本单位相关统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