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高中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2、z北市市高中教育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均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选举工作由工会委员会指定专人主持。3、z北市市高中教育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候选人,由z北市市高中教育工会第三届委员会根据全体会员通过二上二下的民主酝酿过程,并经党总支同意提出建议名单,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z北市市高中教育工会第四届委员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委员候选人8名,应选7名,差额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采用等额选举办法,候选人3名,应选3名。妇女工作委员会有5人组成,其中一人有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中的女委员兼任,故设候选人4名,应选4名,采用等额选举、大会协商、鼓掌通过的办法。4、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投票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的方格内划○;可以投不赞成票,即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的方格内划times;;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即在选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边的方格内划○;如对某候选人弃权,则不划任何符号,并不得另选他人。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正确。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5、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6、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按得票多少为序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时,则同时当选,不再重新选举。如果第1页共2页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补选。7、大会宣布计票结果时,教育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宣布选举结果时,教育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8、大会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9名,其中总监票1名、总计票1名,监票和计票工作人员7名。选举工作人员由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监票、计票由大会选举提名,均经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工作。9、选举时,大会会场上设1个投票箱,会员按大会规定顺序投票。10、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