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力 系 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 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
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
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 11月 24日 1 总 则 1
1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2 凡 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3 凡与 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4 新投产 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5 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管局总调度所制定的原则进行统编
6 凡遇新投产而本准则又未明确的500kV设备的编号,都应报部电力调度通讯局审定
7 本准则由所属电管局总调所(调度局)、独立省网由省电力局中调所负责组织实施
2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名称 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今后逐步过渡到使用国家标准GB7159-87
常用基本符号见表 1
表 1 常用基本符号 项目 基本符号 名称汉语拼音 名称汉语 1 F fadianji 发电机 2 T tiaoxianji 调相机 3 L bianyaqi 变压器 4 M muxian 母线 5 K kaihuan 断路器 6 D daozha 隔离开关 7 XL xianlu 线路 8 LH dianliuhuganqi 电流互感器 9 YH dianyahuguanqi 电压互感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