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 力 线 路 作 业 现 场 围 栏 和 标 示 牌 设 置 规 范 (试 行 ) 1 总 则 1.1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电 力 线 路 作 业 现 场 安 全 措 施 设 置 的 标 准 化 、 规范 化 管 理 , 创 造 一 个 安 全 、 有 序 、 清 晰 的 作 业 环 境 , 保 证 电 力 线 路 作业 处 于 受 控 、 在 控 状 态 , 防 止 作 业 人 员 误 蹬 杆 塔 ( 误 进 带 电 区 域 )、非 作 业 人 员 误 入 作 业 区 域 。 根 据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 电 力 安 全 工 作 规程 ( 线 路 部 分 )》( 以 下 简 称 《 安 规 》)“悬挂标 示牌和装设 遮栏( 围栏) ”的 规 定,结合公 司 电 力 生产实际, 特制定本规 范 。 1.2 本规 范 规 定了电 力 线 路 作 业 现 场 标 示牌和遮栏( 围栏)的 使用和设 置 。“停电 ”、“验电 ”、“装设 接地线 ”、“使用个 人 保 安线 ”等技术措 施 , 按《 安 规 》 有 关规 定执行。 1.3 本规 范 适用于 输、 配电 线 路 (含电 缆)检修、 改造 、 施 工 等电 力 生产工 作 。 1.4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 细则。 1.5 本规 范 解释权属省公 司 安 全 监察部 , 各单位在 执行中发现 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公 司 安 全 监察部 。 1.6 本规 范 自下 发之日起执行。 2 安 全 围 栏 2.1 安 全 围 栏 包 括 : 围 栏 、围 网、提示遮栏 等。 2.1.1 围栏可分 为 :可伸缩型和非 伸缩型。 2.1.2 提示遮栏:由立杆 和提示绳( 带 ) 组成。 2 1.2米围 网 1.2米非伸缩型围栏 1.2米伸缩型围栏 3 1.2米1.2米提示遮栏提示遮栏 2.2 基 本 要 求 2.2.1 围 栏 、围 网、提示遮栏 高均为 120cm。 2.2.2 围 栏 、围 网、提示遮栏 应红白相间,颜色应醒目。 2.2.3 围 栏 、围 网、提示遮栏 立柱应有反光膜或涂有反光漆。 2.3 使用范围 2.3.1 围 栏 、围 网 2.3.1.1 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检修施工作业,明确工作地点,与非作业区域明显隔离。 2.3.1.2 高处作业时,工作地点下面可能坠落范围 半径,防止 4 落 物 伤 人 。 表 不 同 高 度 的 可 能 坠 落 范 围 半 径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