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如何加强对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终端运行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更好地发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在电网运行管理中的作用,适用于供电公司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及相关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533-1993 《 无线电负荷控制双向终端技术条件》 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电营销〔2006〕 881 号 《负荷管理系统终端安装规定》 电营〔2005〕 239 号 《省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安装工作流程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营销[2004]116 号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经贸电力[2004]240 号 《省经贸委关于推广应用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的通知》 价 [2004]商 281 号 《省物价局关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3 职责 3
1 配电部: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建设规划以及省公司营销部下达的负荷管理终端项目筹建
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安装验收和档案管理
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资产管理、技术管理
2 营销部计量中心: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抄表数据比对、单轨设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涉及的电能表计计量以及脉冲、485 接口等功能的检定, 电能计量技术支持,三相高压表计的定期轮换
3 各供电所: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日常巡视,以及巡视发现的缺陷反馈
负责用电客户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用电异常处理
负责每年终端安装需求提交,配合、协调终端安装
负责办理和负荷管理终端不匹配的表计换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
1 建设管理 4
1 凡是由供电公司供电的100kVA 及以上专变客户和从电网受电的各关口变电站都要按市供电有限公司营销部配电中心的统一规划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2 各供电所负责向配电中心上报每年电力负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