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热电项目 高压电动机技术协议 买方: 卖方: 2012 年 12 月 2 买方: 卖方: ********有限公司(简称买方)、*********有限公司(简称卖方),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热电联产项目,使用卖方生产的高压电动机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技术协议,作为高压电动机设备设计、制造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一、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有限公司热电工程的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电动机的设备供货。 1.2 本技术协议所供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它包括了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测温系统、冷却系统、加热系统等。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试验、安装和性能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保证电动机组能在规定的各种工况下安全、经济、稳定和连续运行,且外型美观。 1.3 买方在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监 察 、环境 保护 等强 制性标准,必 须 满足其要求。 1.4 本技术协议发 出之 后 ,如 果 买方有需 要补 充或 说 明 的事项,将 以 书面形 式 提出,与 本技术协议具 有同等效 力 。 1.5 在签订合 同之 后 ,设备设计之 前 买方有权 提出因 规范 标准和规程发 生变 化 而 产生的一些 补充要求,具 体 项目由 合 同双方共 同商定。 1.6 卖方对所供电动机设备,负 有全部 技术及质量责 任 ,包括分包(或 外购 )的设备和零 部 件 ,技术上 由 卖方负 责 归 口 协调 。 1.7 卖方须 执 行本技术协议中所列标准。有矛 盾 时 ,按 较 高标准执 行。 1.8 本合 同供货范 围 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 料 、专 用工具 、备品备件 、服务及技术指 导 ,但在执 行合 同过 程中如 发 现 有任 何 漏 项和短 缺 ,在发 货清 单 中并未列入 而 且确 实 是 卖方供货范围 中应该 有的,并且是 满足合 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 要求所必 须 的,均 应由 卖方负 责 将 所缺 的设备、技术资 料 、专 用工具 及备品备件 、服务及技术指 导 等补 上 ,且不 发 生费 用问 题 。 1.9 签定商务合 同后 ,本技术协议将 作为商务合 同的附 件 ,以 及工程设计联络 会 上 会 议纪 要,与 商务合 同正 文 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