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订版政策解读《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周宏周宏专家工作室研究员讲师中国第一批五星级酒店从业员中国酒店式物业服务模式始创团队负责人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家、优秀讲师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命题组专家电话/微信:18025378775一
新条例值得关注的十六大要点二
新旧条例的对比与改变三
新条例出台后的实施准备CONTENTS一
新条例值得关注的十六大要点1994年6月18日,《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条例》颁布
2007年9月25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重新制定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2019年9月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第一五八号公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值得关注的十六大要点6(1)明确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物业管理的法律地位和具体方式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2)明晰业主共有物业范围,明确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物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其收益归业主共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3)建立业主大会备案制度,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第二十四条(4)修改业主大会的生效和表决门槛第三十条(5)降低业委会选举门槛第三十七条一
新条例值得关注的十六大要点7(6)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7)加强对业主共有资金的监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8)加强物业使用安全管理,明确房屋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9)强调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责任,进一步明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