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岗位事故处理应急卡 电气岗位现场事故应急卡 危险目标 变电站事故处理 使用对象 电气岗位 执行依据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事故预测 健康危害 有害因素: 高低压电源 危害识别:火灾、触电、烧伤 事 故 处 理 规 定 和 原 则 变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1、发生事故和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正确执行调度及上级领导的命令,处理事故
2、在交接班手续未办理完而发生事故时,应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配合处理
在系统未恢复稳定状态或值班班长不同意交班之前,不得进行交接班
只有在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值班班长同意交接班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3、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制度
事故处理中,若下一个命令需根据前一个命令执行情况来确定,则发令人必须等待命令执行人的亲自汇报后再定,不能经第三者传达,不准根据表计的指示信号判断命令的执行情况
4、发生事故时,各装置信号不要急于复归,以便核查,便于事故的正确分析和处理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变电站事故和异常处理,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安全工作规定,服从调度及上级领导的指挥
正确执行命令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没有构成威胁时,应尽快设法保持其设备运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轻易停用设备;如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造成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如危及到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3、在处理故障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启动备用设备运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未造成事故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隔离,保持其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扩大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首先应保证所用电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
当系统或有关设备事故和异常运行造成所用电停电事故时,应先处理和恢复所用电的运行,以确保其供电
5、事故处理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