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讯协议制定的原则 这里的原则是指制定通讯协议时遵循的原则,不涉及协议本身的一些规则。 先进性。制定的协议要尽量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SAEJ1939/11、ISO11898、ISO 7637,以及国家标准 GB/T 18858.2 、GB/T18487.1-2001、 GB/T18487.2-2001、GB/T1487.3-2001、GB/T 18387-2001、GB/T 14023-2000、GB/T 17619-1998、TB/T 3034-2002和 QC/T 413-2002,在其基础上进行改进,并有自己的特色。原因主要是考虑到国外成熟的协议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借用它可以少走弯路。另外,本协议参照了中科院电工所制定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通讯协议。 指导性。制定的协议必须要考虑车辆的特性,指导整车和相关零部件相关控制技术的发展。 兼容性。制定的协议要适用于各种车型,多种结构形式。 扩展性。制定的协议要便于以后升级发展,扩展的协议要兼容前面制定的协议。 2 、功能界定 电池管理系统具有如下功能: (1) 与整车控制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将电池的相关信息发给整车控制器,防止电池的过放电; (2) 与充电机控制系统、调度系统、车载及地面监控系统进行信息交互; (3) 通过软、硬握手方式,与充电机控制系统协同,对整车动力电池进行管理,防止电池的过充; 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工程技术中心 纯电动汽车整车通信协议:PEV-CANBUS20060620 机密 第3页 共35 页 (4) 电池管理系统应设置漏电流检测装置; (5) 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高压连接器检测功能。 3 、 参照标准 ISO11898 道路车辆-数字信息交换-用于高速通讯的控制器局域网络 SAE J1939/11 GB/T 18858.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控制器—设备接口第三部分:DeviceNet。 GB/T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GB/T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18387-2001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带宽 9kHz~30MHz GB/T 14023-2000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ISO 7637 道路车辆—传导和耦合的电气骚扰 TB/T 3034-2002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制 QC/T 413-2002 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