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达标责任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 2008 年 9 月中央文明委将对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进行全面测评。为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力争 2008 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8版),结合《XX 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 XX 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与各乡镇、各街道和市属及驻库各单位签订《XX 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乡镇、各街道和市属及驻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务必成立迎检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建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检查的工作机制。要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得到保证,形成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各尽其责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守土有责,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高质量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创建任务,确保每项指标都能达到 a 级要求。各街道、乡镇要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常检查督促辖区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各单位档案资料要有专人负责,材料时间范围为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即 2006 年和 2007 年的材料。凡是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如果既有统计部门的数据,又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2008 年 6 月 10 日前材料上报工作结束。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实地考察项目要认真进行督查,出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整改。重点抓好扫除黄赌毒和除黑打恶、食品和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维 护社会稳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环境保护等工作,确保在迎检前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实地考察点在 2008 年 7 月 15 日前上报,测评过程中,各部门通力合作,谁丢分追究谁的责任。 四、夯实基础,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做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迎接奥运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充分准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民生以及与市民的对话沟通等基础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率。 五、全面动员,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