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使用安装知识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 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 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 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 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 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 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 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 通 ,盖 板齐 全; 4.电缆线路敷 设后 ,不 能 再 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 水畅 通 ,电缆室 的门窗 安装完 毕 。 三 、电缆线路安装完 毕 后 投 入 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 成 由 于预埋件补 遗 、开 孔、扩 孔等需要而 造 成 的建筑工程修 饰 工作。 第1.0.9 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 制紧 固件,除 地脚 螺 栓 外 ,应用热 镀 锌 制品。 第1.0.10 条对有抗 干扰 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 抗 干扰 措施。 第1.0.11 条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 按本规范的规定执 行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2.0.1 条在运输装卸 过 程中,不 应使电缆及电缆盘 受 到 损 伤 。严 禁 将 电缆盘 直 接 由 车 上 推 下。电缆盘 不 应平放 运输、平放 贮 存 。 第2.0.2 条运输或滚 动 电缆盘 前,必 须 保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