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样管理规定 1
1 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并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
2 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和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产品有效性的验证,并为制定产品贮存期限提供科学依据
3 新产品和原有产品原料、工艺改变时,为考察在贮藏期质量稳定的情况提供依据
范围 适用于生产涉及的原料及半成品的留样管理
1品质控制部负责留样产品的保管、定期观察、检验和报废、销毁的处理; 3
2仓储物流部负责留样产品出库手续的办理
4.程序 4
1 留样样品 原则上,应当选取成品留样
但是由于公司的产成品主要是高压发生器和 X射线机,成品比较大件,成本较高,所以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关键原材料进行留样
详见《需留样的关键原材料清单》 4
2 留样室(区)的要求 1) 品质控制部按照产品的贮存要求设立留样室(区)
留样室(区)的环境要求与产品保存环境一致,即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温度范围-20℃~55℃,相对湿度10%~90%
2) 留样室(区)内安装温湿度检测仪表,当环境达不到要求时应当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空调、除湿机
3) 留样室(区)由品质控制部安排专人管理,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应按时、如实的做好留样观察记录和每日的温湿度的监测记录,对检查、记录留样室的温湿度和留样样品的接收、保管、超过留样期限样品的销毁负责
3 留样的比例和数量 1) 所有批次的关键原料检验合格后均需进行一般留样
一般留样的留样量为 1-2 件
2)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生产过程出现永久性变更(如原料供方、生产工艺,而且这2 些变更会影响产品稳定性时),其头1批产品应进行稳定性考察留样观察
稳定性考察留样,留样量为1-2 件
5 留样检验或观察 4
1留样检验或观察频次或周期及项目 1) 一般留样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