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授权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 公司已将 工程 全面委托给 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XXXXX 工程及地下车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 提出的建议可能会 提高 工程造 价 ,或 延 长 工期,应 当 事先征 得 委托人的同意 。当 发 现工程设计不 符 合国家颁 布 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8、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有对承建单位施工设备进场的审批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1、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2、监理组织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协助业主进行招投标,并可对任何第 三 方 合同进行审核。 13、监理机构有权提出调换 承建单位包括 项目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