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等级考核措施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江西省一般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学院《有关职工工资调整方案的告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辅导员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陈志胜 组员:有关院领导、人事处、学工处
二、岗位等级设置辅导员岗位设置五个等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专职辅导员按有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实际工作体现,确定对应的岗位等级
辅导员等级由学院辅导员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小组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评估
每级任职年限满三年以上,可以申报晋级
三、等级评审条件(一)五级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一年以内的[含试用(见习)期]
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70 分(含)以上(二)四级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80 分(含)以上(三)三级辅导员:具有有关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六年及以上),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名义公开刊登论文两篇的,同步承担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有关课程之一的教学工作,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90 分(含)以上
(四)二级辅导员:具有有关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校辅导员岗位上任职八年以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九年及以上),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的名义公开刊登论文三篇,承担了上述有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达到 95 分(含)以上
(五)一级辅导员岗:具有有关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十二年及以上,(无专业技术资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十四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的名义公开刊登论文四篇,其中在省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