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仍存在着考核内容缺乏全面性、考核指标欠缺针对性、考核过程有失客观公正性、考核成果缺乏实效性等问题,这也是《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明确规定需要处理的问题
要实现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公平、科学、合理,在详细操作中应重视克服五种现象,把握好五个关系:一是克服“为考核而考核"现象,把握好考核规定与单位实际的关系某些单位在年度考核中简单地照搬照抄上级考核规定,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起来,没有与每年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为考核而考核”,失去了考核的目的、作用和意义
因此,单位在制定考核内容时应避免简单化、程式化,既要符合上级政策,还应体现自身实际,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的、中心任务、突破创新相结合,对的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的
二是克服“重评轻考”现象,把握好民主评议与工作实绩的关系在现实中,有个别单位仍存有“重评轻考”甚至“以评代考”现象,考核中只重视了群众的评议,而忽视了对实绩的考核
尚有的认为实绩考核难把握、较麻烦且分高分低得罪人,既然体现“民主",索性交由职工“划票"处理
虽是少数,其产生的消极作用却不容忽视,失去了“硬杠杠”,考核成果势必软化、弱化
因此必须防止“以评代考",坚持“考核结合”,并且还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实绩考核与民主评议在总考核分数中所占权重
三是克服“千人一面”现象,把握好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的关系“千人一面”现象是在考核工作中,由于平时对被考核人缺乏全面、系统、动态的理解,使得最终的考核评鉴“言之缺物”或者“似曾相识"
此问题看似细小,实际暴露出来的是平时考核弱化、考核体系意识缺乏的弊病,它将最终导致考核的随意性增强、针对性减弱
因此把握好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的关系十分重要
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