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知识点汇总1. 建造师管理体制遵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照“分级别、分专业”的原则
一级设置 10 个专业,二级设置 6 个专业
/2. 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命题考试的制度
也可选择参与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3. 注册建造师: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经注册,获得注册执业证书和职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有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4. 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变更和增项四类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 3 年,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5.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获得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
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献应以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6. 每一注册有效期接受 120 课时继续教育,必修课 60 课时(30 课时公共课,30 课时专业课)
行政法规是最高行政机关既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献
7. 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奉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4 工时制度)文化教育权、监督权、获得赔偿权
8.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三者缺一不可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9.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区别: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
10.法人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属于其他组织1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 物、行为、智力成果(非物质财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