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规 章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保护企业股东和债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经济秩序,增进企业不停发展壮大,全面推进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毕,根据《企业章程》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一条 股东会: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企业《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董事会参与人员:董事长、董事
监事列席董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根据企业《章程》行使权力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与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必要时各部、室负责人可列席
第五条 企业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审部、工程部、拆迁部、销售部、物业分企业
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一条 企业董事会职责:一、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工酬劳事项
四、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解雇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五、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负责召集企业股东会,向股东会汇报年度工作
七、执行股东会的决策
第二条 监事会职责:对董事会组员、总经理履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企业财务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职责:一、组织实行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决策
二、组织实行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方案
三、组织实行企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工作
四、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企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
五、聘任或解雇企业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企业业务办公会议职责:讨论研究企业一般性平常工作及业务,汇报工作状况,接受工作任务及其他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