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健身俱乐部公司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健身俱乐部公司合作协议甲方:XX 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业主)法定代表人:XX住所:乙方:XX 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连锁运营方)法定代表人:XX住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方合作运营 XX 国际俱乐部(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第一条合作模式1.1本项目由乙方以提供综合运营管理服务(以下简称“乙方服务”)的方式协助甲方管理,本项目所有的管理决策最终决定权归于甲方。乙方服务的主要以向本项目派驻优秀的管理人员和优秀私人健身教练的方式提供综合运营管理服务,保证本项目高端私人健身俱乐部的形象和优良的服务。乙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约定。1.2本项目在对外宣传上,由甲方拥有首要的署名权,乙方拥有次要的署名权。甲乙方在对外宣传上,都可以也有义务保证对方品牌的宣传体现,甲乙方均有权对于对方的宣传体现方式提出异议。1.3乙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间(以下简称“乙方服务期间”),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健身教练、泳池运营人员、保洁人员、前台接待人员等,均由本项目经营所得当中进行费用支付。甲方作为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支付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1 日的房屋租金和物业费用,作为对本项目的初始投入和运营保障,在年度利润结算时,项目应归还甲方该笔费用。如超过 2017 年 6 月 31 日,本项目仍不能完全独立自负盈亏,则甲乙方均可提出终止合作,终止合作时,本项目的亏损由双方按照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本项目的房屋租金和物业费用计入本项目成本,具体承担方式,由乙方将其应当承担的亏损以现金方式支付至本项目账户。1.4甲乙方合作本项目时段内,如实际经营所得净收入不足以支付开支,则由甲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额外现金投入,甲乙方的补充投入现金的比例等同于甲乙方利润分配比例。1.5乙方服务期间,本项目的客户、运营场所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与乙方其他自营或管理的健身房进行共享,作为回报,乙方派驻本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资不列入本项目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1.6基于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甲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周期进行本项目利润分成。甲乙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 70%比 30%。第二条项目运营主体2.1甲方将注册成立独立运营、单独核算的分公司,以该分公司为主体运营本项目,即本项目作为甲方分公司,独立运营,独立核算。2.2除乙方派驻管理本项目的员工属于乙方员工,劳动关系以及合同都归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