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_第1页
1/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_第2页
2/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_第3页
3/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部分内容及条文说明 8.5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 8.5.1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应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并应配置移动式干粉等灭火设施。 8.5.2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总容量大于 50m3或单罐容量大于 20m3时,应设置固定式水喷雾或水喷淋系统和辅助水枪 (水炮) ;总容量不大于 50m3或单罐容量不大于 20m3时,可设置半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8.5.3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时,其消防用水量应按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用水量与移动式水枪用水量之和计算;设置半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20L/s 。 8.5.4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0.15L/s·m2 ,保护面积按其表面积计算。 2 距着火罐直径 (卧式罐按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1.5 倍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0.15L/s·m2,保护面积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8.5.5 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冷却水供给强度与冷却面积,应满足下列规定: 1 着火罐及邻罐罐顶的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 4L/min·m2,冷却面积按罐顶全表面积计算。 2 着火罐及邻罐罐壁的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 2L/min·m2,着火罐冷却面积按罐全表面积计算,邻罐冷却面积按罐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8.5.6 辅助水枪或水炮用水量应按罐区内最大一个储罐用水量确定,且不应小于表 8.5.6 的规定。 注:水枪用水量应按本表罐区总容量和单罐容量较大者确定。 8.5.7 总容量小于 220 m3或单罐容量不大于 50m3的储罐或储罐区,连续供水时间可为 3h ;其他储罐或储罐区应为 6h 。 8.5.8 储罐采用水喷雾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时,喷头应按储罐的全表面积布置,储罐的支撑、阀门、液位计等,均宜设喷头保护。 8.5.9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容量大于 400m3时,供水竖管不宜少于两条,均匀布置。 2 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控制阀应设于防火堤外且距罐壁不小于 15m 的地点。 3 控制阀至储罐间的冷却水管道应设过滤器。 8.6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 8.6.1 石油天然气生产装置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油气、站场设计规模、火灾危险类别及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 定,但不应小于表 8.6.1 的规定。火灾延续供水时间按 3h 计算。 注:五级站专指生...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