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AQ 1018-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02-27 发布 2006-05-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文忠、秦玉金、闫斌移、薛军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源预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预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册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MT/T 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建筑物、水体 、铁 路 及主要井巷 煤柱 留 设 与压 煤开 采规程 》 3 术 语 及定义 3.1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 计算 出矿井在 一 定生产时 期、生产方式 和 配 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 绘 制 反 映 瓦斯涌出规律 的涌出量等 值 线 图 。 3.2 矿井瓦斯涌出量 absolu te gas emission rate 单位时 间 内从 煤层以及采落 的煤(岩 )体 涌入 矿井中的气体 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 放时 包括抽 放瓦斯量。 3.3 绝 对 瓦斯涌出量 absolu te gas emission rate 单位时 间 内从 煤层和 岩 层以及采落 的煤(岩 )体 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用 m2/min。 3.4 相 对 瓦斯涌出量 relativ e gas emission rate 平均每 产1t 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 m2/t 3.5 矿山统计法 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 根据对 本矿井或邻 近 矿井实际 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 得 同 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 采深度变 化 的规律 ,预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的方法。 3.6 分源预测法 predicted method by different gas sou rce 根据时 间 和 地 点 的不同 ,分成数 个 向 矿井涌出的与瓦斯源,在 分别 对 这 些 瓦斯涌出源进行预测的基 础 上 得 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 4 一 般 要求 4.1 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新水平,都 必 须 进行瓦斯涌出量预测,以确 定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