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逐步建立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计划的量化、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改进管理方式,促进沟通和协作,提升集团公司总部的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部门绩效为导向,严格依据部门实际工作业绩和管理成效表现,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多角度考核。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直属职能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 第四条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集团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和专业考核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1 、负责制订集团各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的半年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2 、审阅、评价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绩效; 3 、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考核办法的行为进行终裁。 第五条 集团考核小组职责: 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 、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为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咨询; 2 、对考核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与检查; 3 、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4 、组织实施考核,统计汇总部门考核评分结果,并严格保密; 5 、建立考核档案等。 第六条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职责: 1 、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管理; 2 、负责协助考核管委会、直属上级制定考核指标; 3 、参与月度、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表的自评工作; 4 、负责针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的短板制定有效的改进计划。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七条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其中月度考核于下月五日前完成;半年度考核于每年二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第八条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直属上级评鉴性考核、相关同级评估性考核、考核小组复核评价等几类。 1 、直属上级考核:一般指部门的分管副总裁对下属职能部门或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管理绩效、综合能力等给予评价; 2 、相关性考核包括:同级相关部门考核、有工作关系下属子公司根据被考核对象在协作性工作中的成绩、效果等方面给予评价; 3 、考核小组复核:指考核小组根据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各项考核具体指标制定的定量、定性的标准,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工作完成、部门管理等各方面情况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