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推动各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三、活动时间(一)“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安排在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全年。(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20年6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四、组织架构成立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建设局各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住房建设局各相关处室、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区(新区、合作区)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各区住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负责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住建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活动顺利开展。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1.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积极参与、参加网络课堂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市安委办在“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网络课堂培训专题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网络课堂培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3.开设网络专栏专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4.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企业、在建项目在项目现场等场所,设置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张挂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标语横幅,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线上线下同步观摩活动1.参加全国启动仪式。6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网络视频会或网络直播的形式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会,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掀起“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第一个高潮。2.参加省住建厅启动仪式。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省住建厅6月初以网络视频会的形式举行的202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安排另行通知)。3.组织线上线下观摩活动。(1)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组织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示范工地,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2)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以线上视频的模式,推广介绍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先进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