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学年度党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20XX年,市直机关出台了《市直机关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深化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核特拟订此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锋领指数党员锋领指数设置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一票否决事项
考评标准分为锋领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其中,锋领党员在锋领指数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中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数的15%;得分在60分以上且未被评选为锋领党员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警示党员或年度内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党员
一票否决事项,指党员存在一定违法违纪行为或与《党章》相抵触、情节较严重的行为
此类情况经查证属实,党员当年度锋领指数全部清零
主要包括:1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2
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但未被开除党籍的;3
其他否决情形
二、考核对象:全体在职党员三、考核时间安排1
6月15日前,党员填写《波宁四中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表》,填好自评分后交给各个支部书记
6月26日前,各支部书记召集本支部党员召开党员大会,由各党员逐个叙述自己锋领指数情况,各支部按照比例进行无记名推荐锋领党员
7月1日前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最终确定本支部各党员考核结果报校党总支,并将每位党员的《考评表》上交党总支
7月4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推荐为锋领党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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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上表彰锋领党员
波宁四中党总支20XX年6月2日附:《波宁四中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表》波宁四中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表支部名称:党员姓名:指数考评参考标准自评分值支部评分总支考核基本指数80分道德品质20分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