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林场综治办要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逐级下达责任书,分解管理目标,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抓好学校的治安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协助各级综治委、公安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五、坚持“一票否决权”制度。在开展考核评比中要认真行使“一票否决权”,对单位职工治安灾害事故、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制度 一、严格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明确内容,严密组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 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要害部位的检查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各分场领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林区刑事、治安案件情况。 四、安全检查的结果要形成记录,必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检查和被检查方均需签字备案。对检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会 议 制 度 一、会议的任务: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要法规制度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决定和工作部署,听取有关综治工作的汇报,解决综治工作上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讨论综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综治目标考核、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形势分析等工作。 二、会议的召开: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主持。 三、会议人员:按相关要求由场综治办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组织:会议由综治办公室安排日程,提前通知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参加综治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