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一、组织关系转移形式 1.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关系直接转至该单位
2.就业单位是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暂时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通常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较难办理)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考取研究生等毕业生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转移,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 3 条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就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如何将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
2.毕业生党员到党总支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 1),并确认
3.各院系党总支派人到组织部办理完《介绍信》后,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党总支签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认真核对后,若发现疑问或错误要及时与院系党总支联系,如需修改,应及时到组织部进行修改或更换
4.在有效期内尽快按《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进行逐级接转,直至《介绍信》抬头是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要主动联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请接收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我校党员原所在院系党总支,以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6.《介绍信》转移结束后,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接受组织教育考察,按期自觉交纳党费
三、《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部分填写内容的说明1.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两类
2.介绍信抬头内容
(1)单位在陕西省各市或县(区),市的抬头就是该市市委组织部,县的抬头就是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