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理采购,保障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购买物资(包括购买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第三条公司采购业务应注重防范下列风险:(一)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二)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三)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第四条公司通过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第二章采购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物资需求信息,选择和管理供应商,组织确定采购价格,订立和管理采购合同,控制采购供应过程,参与采购验收及结算付款申请等工作。第六条公司物资需求部门配合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提交已审定后的物资需求、进度要求和技术规范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二)负责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配合合同变更技术谈判等工作;(三)负责组织物资验收、资产移交并配合项目决算;(四)配合物资采购、监造和检验;(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七条公司采购管理的具体目标是:(一)确保物资采购的质量和及时供应,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二)控制库存水平,降低库存成本,减少库存损失;(三)尽可能实现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四)发展优质的供应商合作伙伴;(五)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六)降低公司运营总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第八条为了实现采购作业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采购组织应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一)请购与审批岗位分离;(二)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审批岗位分离;(三)采购业务的询价岗位与确定供应商岗位分离;(四)采购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五)采购、验收与记录岗位分离;(六)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