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 三、考试内容 私用驾驶员执照申请人必须接受并记录授权教员提供的地面训练,完成下列与所申请航空器等级相应的地面训练科目或自学课程: 1、与私用驾驶员权利、限制和飞行运行有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2、航行资料汇编、航行通告及咨询材料的使用; 3、飞行前准备和程序,包括如何获得所用机场跑道长度、起飞和着陆数据、气象报告和预报、燃油要求等信息,以及如何作备降计划; 4、气象学,包括识别临界天气状况,避让风切变,获得气象资料的程序以及航空天气报告和预报的使用; 5、空气动力学基础和飞行原理,航空器动力装置、各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 6、领航,包括航图和磁罗盘的使用,地标和推测领航,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航行设施的使用及机载领航设备的操作; 7、相应航空器安全有效的运行,包括飞行活动高密度机场的飞行、防撞、避免尾流颠簸以及无线电通信程序,夜间和高空运行; 8、重量和平衡,包括重量和平衡的计算以及对飞行特性的影响; 9、飞行性能,包括性能图表的使用以及超过性能限制的后果; 10、航空决断和判断; 11、航空医学知识; 12、对于飞机、初级飞机和滑翔机类别等级,还要求失速识别、螺旋进入与改出技术。 1. 与私用驾驶员权利、限制和飞行运行有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1.1 民用航空法 1.1.1 颁布目的、颁布和生效时间和颁发部门 1.1.2 立法依据、法律地位和作用 1.1.3 我国对主权原则的声明 1.1.4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 1.1.5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1.1.6 我国对航空人员管理(主要指机组)的相关规定 1.1.7 空域管理 1.1.8 飞行管理 1.1.9 飞行保障 1.1.10 飞行必备文件 1.1.11 通用航空的相关规定 1.1.12 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 1.1.13 法律责任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1.2.1 颁发部门及时间 1.2.2 立法依据和法律地位 1.2.3 约束范围及颁发目的 1.2.4 空域管理的相关规定 1.2.5 飞行管制的概念、内容及实施办法 1.2.6 机场区域内飞行的相关规定 1.2.7 航路和航线飞行的相关规定 1.2.8 飞行间隔 1.2.9 飞行指挥 1.2.10 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1.2.11 其他飞行保障 1.2.12 法律责任 1.3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1.3.1 颁发部门及时间 1.3.2 立法依据和法律地位 1.3.3 通用航空的范畴和飞行特点 1.3.4 飞行空域的划设与使用 1.3.5 通航飞行活动的管理 1.3.6 通航飞行保障 1.3.7 法律责任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