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 养 专 业 合 作 社 章 程 编 辑 : onweb 时 间 : 2011-09-11 09:15:25 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龙 江 一 体 化 种 养 专 业 合 作 社 章 程 【 2010 年 11 月 28 日 召 开 设 立 大 会 , 由 全 体 设 立 人 一 致 通过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保 护 成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 增 加 成 员 收 入 , 促 进本 社 发 展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 和 有关 法 律 、法 规、政策, 制定本 章 程
第 二条 本 社 由 王国 锋等 16 人 发 起, 于 2010 年 11 月28 日 召 开 设 立 大 会
本 社 名称: 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龙 江 一 体 化 种 养 专 业 合 作社 , 成 员 出资总 额 100 万元
本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国 锋
本 社 住 所 : 石 柱 县 西 沱 镇 南 坪 村 青 龙 嘴 组 雄 狮 果 园 , 邮政 编 码 : 409106
第 三 条 本 社 以 服 务 成 员 、谋求全体成 员 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 员 入社 自愿, 退社 自由, 地位平等, 民主管理, 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盈余主要按照成 员 与本 社 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 四条 本 社 以 成 员 为主要服 务 对象, 依法 为成 员 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 务
主要业务 范围如 下 : 开 展 蔬 菜 种 植 、林 下 土 鸡 养 殖 等综 合 种 养 项 目 ; 组 织 采购、供应 成 员 所 需 的生产资料; 开 展 成 员 所 需 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