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于 2008年 12月 31日发布,2009年 4月 1日实施。 此处首先要明确在新的大气导则中给出的一些基础性概念: 基本术语 定义 环境空气敏感区 指评价范围内按 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常规 污染物 指 GB3095中所规定的二氧化硫(SO2)、颗粒物(TSP、PM1O)、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 特征 污染物 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有污染物。 大气污染源分类 按预测模式的模拟形式分为点源、面源、线源、体源四种类别。 点源:通过某种装置集中排放的固定点状源,如烟囱、集气筒等。 面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低矮密集的方式自地面或近地面的高度排放污染物的源,如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储存堆、渣场等排放源。 线源:污染物呈线状排放或者由移动源构成线状排放的源,如城市道路的机动车排放源等。 体源:由源本身或附近建筑物的空气动力学作用使污染物呈一定体积向大气排放的源,如焦炉炉体、屋顶天窗等。 大气污染物分类 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存在形态分为颗粒物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其中粒径小于 15μ m的污染物亦可划为气态污染物 排气筒 指通过有组织形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种类型的装置,包括烟囱、集气筒等。 简单地形 距污染源中心点 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见图 1。在此范围内地形高度不超过排气筒基底高度时,可认为地形高度为 0m。 复杂地形 距污染源中心点 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复杂地形中各参数见图 2。 2 推荐模式 推荐模式包括估算模式、进一步预测模式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具体详见后述)。 非 正常排放 指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 长期 气象条件 指达到一定时限及观测频次要求的气象条件。 一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五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二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