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2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一 、 目 的 为 了 规 范 项 目 部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的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 及 时有 效 地 控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 减 轻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造 成 的 损害 和 防 止 事 故 恶 化 ,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事 故 损 失 。 二 、 编 制 依 据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主 席 令 十 三 号 ) ;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主 席 令 第 52 号 ); 3、 《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 ( 国 家 安 全 生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7 号 ) ; 4、 《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 国 家 安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9 号 ) ; 5、 《 使 用 有 毒 物 品 作 业 场 所 劳 动 保 护 条 例 》 (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52 号 ) ; 6、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尘 肺 病 防 治 条 例 》 (国 发 〔 1987〕105 号 ); 7、 《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办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卫 生 部 令 第 25 号 ) 。 2 / 22 三 、 范 围 本 应 急 预 案 适 用 于 公 司 范 围 内 发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 四 、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 一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项 目 部 设 置 应 急 反 应 的 三 级 机 构 ( 见 图 1)。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由 指 挥 部 和 各 专 业 组 组 成 , 下 设抢 险 救 援 组 、 后 勤 保 障 组 、 技 术 支 持 与 风 险 评 估 组 、 善 后 处理 组 、 事 故 调 查 组 。 各 专 业 组 组 长 由 公 司 领 导 担 任 , 副 组 长由 各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担 任 , 成 员 由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抽 调 本 部 门专 业 人 员 组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