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普通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肥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 肥城市普通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一、督导评估说明 ㈠为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素质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规范教育行为,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泰安市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评估方案》、《肥城市推进教育率先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行动计划(2 0 1 1 -2 0 1 5 )》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㈡实行自评和复评相结合。各学校要成立相应人员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方案和上级要求,认真进行自评,找出不足,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写出自评报告,填写自评纪实,给出自评得分。复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核账目、现场观察、座谈走访、调查问卷、抽测评价、签字认定等方式进行,过程性专项检查和视导按比例计入总分或相应分项得分,综合评估结果作为评选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和分配评优树先指标的重要依据。 ㈢方案设 A 级指标 4 项,B 级指标 16 项,评估分值为 1000 分。另设办学特色加分项,分值 60 分,同时计入总分。督导评估时,本着分类推进的原则,分市直小学、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四类考核评价。 ㈣方案内容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督导评估指标 A1 教育管理 400 分 B1 办学思想 40 分 B2 行政管理 60 分 B3 教学管理 100 分 B4 学生管理 80 分 B5 安全管理80 分 B6 后勤管理40 分 A2 队伍建设100 分 B7 领导班子建设20 分 B8 教师队伍建设40 分 B9 班主任队伍建设40 分 A 3 教育质量 300 分 B10 德育 50 分 B11 智育 150 分 B12 艺体 50 分 B13 综合 50 分 A4 办学条件 200 分 B14 教育经费 60 分 B15 校舍场地 40 分 B16 教育装备 100 分 办学特色6 0 分 规范化学校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绿色学建设,现 场,表彰,经认定的办学特色项目. 三、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及分值 计分办法 信息采集 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