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国家税务局12366 纳税效劳热线业务科室带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业务科室对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咨询业务的指导,提升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系统在税法宣传与纳税咨询方面的工作质效,结合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业务科室带班管理是指市局机关业务科室轮流派员到山东国税 12366 潍坊市呼叫中心带班,参加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业务管理,协调处理纳税人诉求难题,促进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效劳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第三条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业务科室带班管理遵循以下原那么:一是统筹兼顾原那么
统筹安排科室业务和 12366 热线带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强化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业务管理
二是首问负责原那么
带班人员要根据首问负责的原那么要求,跟踪处理好值班期间的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网上 12366 咨询等纳税人诉求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好纳税人权益
三是限时办理原那么
带班人员对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网上 12366 涉及的效劳事项,严格根据规定的时限进行协调办理
四是严格保密原那么
带班人员在工作中要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纳税人透露与其无关的涉税信息,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投诉举报材料或向他人透露相关内容,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情况
五是优化效劳原那么
带班管理的业务科室要根据“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原那么要求,对具体咨询问题进行指导的同时,提出对12366 纳税效劳热线的业务建设意见,不断提高 12366 热线的效劳水平
同时,业务科室要从纳税人需求出发,不断完善业务管理,提高业务效劳水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参加 12366 纳税效劳热线带班管理的业务科室、岗位人员及 12366 纳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