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一般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会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违规学生会干部将由院监察部根据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自觉遵守本管理条例,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考核说明第一条:学生会考核采用“积分制”,每人初始分值都为0分
第二条:学生会考核工作由院监察部负责,受学生会主席团监督考核院学生会
第三条:每学期末公开考核结果,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向主席团反应
第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委、主席团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分则第一条会议管理制度1、院学生会实行每周例会制度
例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主席请假
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早退或迟到者每次扣2分
2、院学生会各部门实行每双周例会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多次召开
经该部长批准,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早退或迟到者每次扣1分
3、院学生会各部门每双周例会需提前通知监察部、办公室,做好考勤工作
3、会议主要内容是部门内部总结各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的工作要点,讨论工作安排,做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4、会议通过部长以及干事之间工作经验的交流与沟通以增强部门内部凝聚力合团队合作能力
5、参加会议人员需配带笔记本和笔以及相关材料,提前十分钟到场,会前签到
6、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与会者可以在例会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个人观点;涉及重大问题时必须全体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缺席人员且没有假条者视为旷会,补交假条无效,假条必须在会议开始前上交
第二条活动管理制度1、每学期初上交组织部一份工作计划,包含该部门在这学期内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