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研〔2008〕10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1-二○○八年四月三日主题词:教育研究生设置细则通知内发: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08年4月3日-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落实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强化研究生“准工作者”意识,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和助管津贴,困难补助,计划内、计划外奖学金等
二、设置原则1
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校筹集的经费和导师提供的部分助研经费,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将逐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实施培养机制改革以后研究生奖、助学金总额、受益研究生的比例高于培养机制改革前
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用-3-以奖励优秀研究生
明确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准工作者的身份
学校设立覆盖面100%的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提高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科研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和权益
三、实施对象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
资助范围博士研究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认证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