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家庭组成了国家,家庭和谐了,国家才能和谐,当下,家庭问题特别是婚姻问题是层出不穷:家庭暴力,彩礼问题,孩子问题都很多,面对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一起来看看这是个典型的婚姻家庭案例吧,也许能帮到你
一、结婚未领证分手要彩礼判决:同居两年酌情返还【案情】高军与孙丽在2009年农历正月初六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同居生活
此前,高军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孙丽见面礼、彩礼等合计33340元
2011年春节期间,高军与孙丽发生争吵后分居
2011年2月,高军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约,并要求孙丽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军与孙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同居生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孙丽接受高军33340元礼金,但考虑到双方已共同生活两年,日常生活消费有一定的支出,结合本地生产、生活消费标准及双方婚礼后外出打工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孙丽返还彩礼10000元,扣除陪嫁物品折抵2000元
遂判决孙丽返还彩礼8000元
【点评】彩礼,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婚嫁习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在娶妻时向女方家下聘礼
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住房、股票,由于彩礼价值的增大,男女双方事后因感情不和及其他原因而解除婚约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也日益增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应返还彩礼
但此处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则法院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二、否认儿子亲生坚决拒绝鉴定判决:必须承担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案情】韩花与王亚东于1992年11月离婚
离婚后,二人继续同居生活
同居生活期间,王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