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 国消防救援学院 2024 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法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符合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 4 号
第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
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24 年 9月 30 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 12 月 29 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育、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
目前,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治工作、火灾勘查、航空航天工程 7 个本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进展规模 7000 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学院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队务处、纪检审计处、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