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1 制定依据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3 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综合办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
4 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4
1 安全生产奖励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车队班组,奖励 500-1000 元,有关管理人员奖励 200-500 元
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 100-300 元/次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 100 元
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 100-300 元
2 安全生产不符合处罚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制造成事故损失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车队班组发生死亡一人次的事故,取消该班组当月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 2000 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 1000 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 2000 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 1000 元罚款
(2)车队班组发生重伤一人次的事故,扣除该班组 5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 1000 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 500 元罚款;对副总经理、以 1000 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 500 元罚款
(3)车队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的,减扣该班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