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2.范围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
1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公司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对本车间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5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或当事人未受到教育和处罚不放过,事故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6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7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办负责处理
8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的划分:部门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环保和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