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全省林权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迅速进展,林业建设资金的来源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社会多元化参加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 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 18.5 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 67%,参加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 2452 家,累计吸引投资 3800 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 70%。 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分配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进展了林业。 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定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 年的有林地面积为 118 万亩,目前,已增加146 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 116 万立方米增加到 138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 37.8%提高到 42.1%。 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阔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管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