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学校卫生工作方案 2024 年,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我县学校卫生工作
一、提高认识,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机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的要求,从保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为防控原则,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患意识
学校要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县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卫生副校长制度,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要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快速反应,防控到位
学校领导要定期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监测、报告工作
全面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缺勤原因追踪制度、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并进行常常性的督导检查
围绕新冠、麻疹、水痘、腮腺炎、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科学、法律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要做好消杀器械及药品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及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托幼机构要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发现疫情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告,各乡镇卫生院要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相应措施,发现聚集性疫情时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局报告
各学校要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