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温州市环保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2024 年度温州市环保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依据
关于 2024 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支配的通知
(温职改办〔2024〕1 号)和
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那么(试行)
(浙人专〔2024〕351 号)精神,现就 2024 年度温州市环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中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 7 月 3 日-14 日,理论考试时间暂定8 月份,评审时间暂定 9 月份
2、高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 7 月 24 日-8 月 4 日,专家辩论和推举时间暂定 9 月份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的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学历、任职资格、连续教育、论文等条件内容具体见附件 1,高级职称以省下发文件为准
申报中级职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力气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晋升的参考要素(符合条件的可在量化评价时赐予相应加分)
申报高级职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力气要求按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连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力气素养提升的重要手段,也是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学时要求依据浙人社发〔2024〕63 号、温职改办〔2024〕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2024 年以前执行老的
学时规定,从今年起必需严格执行 90 学时的规定)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连续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实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方法,必需在核定的岗位构造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
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供应
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状况表
(备注:今年起事业单位核定岗位如无空缺,不予申报)
从今年起,申报对象需出具其在申报截止日之前 3 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凭证原件,即由在温所属社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