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科研课题申报流程、管理办法及选题参考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目研究流程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目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有效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目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院所及个人会员、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长、广大教师的立项申请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教育科研与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领导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指导项目办制定并发布科研规划、课题研究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对重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
第六条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教育科研与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具体负责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受理课题申报;组织开展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的立项审批;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组织课题成果宣传推广等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七条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特色教育“十三五”规划科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