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即学习理念下的“教—学—评一体化【主持人语】新一轮课程改革聚焦评价的变革。在“评价即学习”理念的观照下,重新厘清“教”“学”“评”三者的关系,设计更适合提升学习者认知,更有助于学习真正发生的教学,成为研究领域的热点话题。本期《独家策划》栏目的四篇文章,聚集“评价即学习”理念下的语文课堂教学。——何捷摘要:“评”成为撬动“教”与“学”的杠杆。首先,“评”本身成为学习内容,让“学”更丰富;其次,“评”助推“学”,让“学”更深入;再次,“评”拓展“学”,让“学”更持久。观念的改变,将带来教师身份的改变、对学习的全新认定以及对教学有效性的重新确证,实现“教—学—评”一体化的升级与转变。强化学业质量评价,构建以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为纲的语文学业质量标准,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评价得到重视,主要源于评价本身的属性及其产生的功能。现代评价理论特别关注评价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加拿大安大略省教育评价改革研究领域的重要领导者罗娜•厄尔(LornaM.Earl)提出的以“作为学习的评价”为核心的课堂评价理念,对于转变教师评价观念、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学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价值。该理念主要指向三个层面:一是“对学习的评价”,意指评价主要监测、评估、考查学生学习的过程与结果,帮助教师掌控学生的学习情况;二是“为了学习的评价”,意指评价是为了促进、改良和推动学习;三是“评价即学习”,意指评价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涉及学习的过程,产出学习的结果,促进学习者认知的改变。我们熟悉的前两个层面,评价倾向于针对学习的结果,同时凸显它对学习产生的作用。第三个层面“评价即学习”则主张将评价与学习相融合,让评价本身成为一种学习活动。这一观点将带来对评价更全面、更丰富的认识,也让“教”“学”“评”三方面具有更为密切的关联,值得我们更多关注。一、“评价即学习”理念的内涵界定“评价即学习”理念主要观照六个视角:评价主体视角,强调评价是为学生;评价功能视角,强调评价本身即具备学习的功能,属于学习的过程;评价时间视角,强调“评”和“学”同时进行,不可割离;评价内容视角,强调关注学生高层次思维能力的发展,如批判与自我管理等;评价手段视角,强调多元性与弹性;评价结果视角,强调评价并非终极性结果,而是动态生长、变化的。作为学习的评价,能不断促进学习结果的重建,能改变学习者旧的认知结构,促使学习者迈向全新的学习领域。“评价和学习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