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合同编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将甲方承包的的制作、安装施工劳务发包给乙方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工程名称及工程量1
1、平方米(结算时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1
2 工程也点:2
承包范围、方式2
1 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内所包含的本合同第 1
1 条款所述的钢结构工程所需要的预埋螺栓、钢柱、钢梁、栈桥梁、栈桥走道板、栏杆、檩条、支撑、屋面板、墙面板、包边包角等的全部构(组)件的安装劳务
2 承包方式:乙方以自行提供安装机械并承担相关费用的方式包工、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上述第 2
1 条款所述的施工劳务
劳务价款及其支付本合同各单项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计价,合计:元,大写人民币3
1 劳务价款的支付按进度拨付
即:进场施工 7 个工作日后付合同价款 10%,主体结构吊装完成后付合同价款 30%,完成吊车梁及屋面板安装完成后付合同价款 30%,业主方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付总款的 2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工程造价的 5%,验收合格一年后十日内无息付清
1 制作、安装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及相关验收规范规定
2 质量合格、外观优良
5.合同工期5
1 开工日期:以甲方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
2 竣工日期:5
3 合同工程施工工期为 40 日
若乙方提前完工,则甲方按竺 0 元/日予以奖励,但总奖励金额以竺巴元为上限;若乙方不能按期竣工,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200
00 元的违约金
4 若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的或在实际发生下列情况后乙方能够提供证据的,工期作相应顺延
1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