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章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
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 3—5 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 1 名会员 2—4 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
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
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